南国早报记者 王斯
主讲老师经验丰富,依靠考试魔方八个月就通过了注册会计师(简称CPA)考试…网上看到上海恒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简称恒企公司)的宣传后,南宁的李女士等市民缴纳1.92万元培训费,先后与该公司南宁朝阳分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可参与培训后,他们才发现所谓的名师并未通过CPA考试,恒企公司也因虚假宣传被处罚。
李女士等人因此将恒企公司、恒企南宁朝阳分公司告上,要求“退一赔三”一审被驳回起诉的李女士等人上诉至南宁市中院,南宁市中院裁定发回重审。1月19日,该案在南宁市青秀区再次开庭审理。
1 起因
冲着名师参加培训,学员称遭遇欺诈
李女士告诉记者,2017年6月,她在网上看到恒企公司的广告宣传,宣称“主讲老师孙波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考试魔方创造者,并申请国家专利”“零基础的同学都可报考CPA,考霸魔方很厉害”“孙波依靠考试魔方八个月就通过了CPA考试”这些宣传语让李女士很心动。
李女士说,她本身学的是会计,一直想通过CPA考试,也想寻找靠谱的培训机构。在了解到恒企公司在南宁开设有很多分公司后,当年9月与恒企南宁朝阳分公司签订了《注册会计师签约通关班培训协议书》并缴纳了1.92万元培训费。双方约定,培训期5年,5年时间内,该公司有义务为李女士设计和优质的辅导课程和服务,以促使李女士顺利通过CPA全部科目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科目,该公司将复训。
“刚开始培训还正常,可到2018年4月后就不怎么管了。”李女士说,当年老师要求他们一定要报考3科,声称临考时会有“大招”可不久老师就将学员联络群解散了,这让他们感觉上当受骗。
2 争议
学员起诉要求“退一赔三”机构辩称不存在欺诈
此外,他们发现该公司所宣传的“孙波依靠考试魔方八个月就通过了CPA考试”是假的,“考霸魔方”也未取得国家专利。2019年5月,上海市杨浦区市场局对恒企公司的虚假宣传处以3.4万余元的处罚。
感觉遭遇欺诈的李女士等5名学员,以侵权为由向南宁市青秀区起诉,要求恒企公司及恒企南宁各分公司“退一赔三”
对李女士等学员的起诉,恒企公司、恒企南宁朝阳公司辩解称,孙波的经验课于2017年7月1日举办,而李女士等人是两个月后才报名参加培训。李女士等学员并未参加孙波的经验课,可见孙波的经验,对李女士等学员未产生任何影响。而李女士等人以孙波的宣讲课、孙波的考试背景涉及虚假宣传为由,要求恒企公司、恒企南宁朝阳公司“退一赔三”属于投机心理,认为孙波的宣讲课与该案培训协议书的履行并无关联,并不影响李女士等人进行培训服务的权利。而该公司组织学员参加孙波的经验课,是给学员获取考试经验的渠道,并不是欺诈行为。
两家公司还称,李女士等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认知、理解不可能每个学员都能在8个月内通过CPA考试。双方的协议书约定了5年的培训期,7天的无理由退款冷静期,以及学员不能通过考试时予以退费等条款,该协议书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两家公司请求驳回李女士等学员的全部诉讼请求。
3 进展
一审学员被判败诉,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认为,双方的协议合法有效,协议中详细约定了培训期限、课程内容、退款标准等内容,但并未约定孙波作为主讲培训老师,也没有“考霸魔方”的相关内容。李女士等学员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该协议书即视为其对注册会计师的学习时长、难度以及考试难易程度有所了解。
再者,李女士未提交证据证明自已参加了孙波的宣讲课,且协议也是在孙波宣讲课之后,但李女士仍依约定参加培训课程,并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可见孙波的宣讲课对其协议是否履行并无影响。如李女士仅凭恒企公司对孙波和“考霸魔方”的虚假宣传就签署协议书,属于其对自身权益的放任,李女士未尽合理审慎义务。恒企公司虽有虚假广告宣传的行为,但该行为不足以使李女士等学员陷入错误认识进而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2020年4月底,一审驳回了李女士等学员的诉讼请求。
李女士等5名学员不服上诉至南宁市中院,南宁市中院以一审审定案由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
1月19日,该案在青秀区重审开庭审理。法庭上双方并未提交新证据,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该案当天并未宣判,将组织双方庭后再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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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波
孙波,男,汉族,1963年8月1日出生,黑龙江省宾县人,1981年4月参加工作,1990年10月入党,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现任黑龙江双鸭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曾任共青团集贤县委员会书记。